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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6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5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应急指办发〔2022〕1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平应急指办发〔2022〕13号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减灾委关于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工作安排,根据自治区、市减灾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7日至5月13日。

二、宣传主题

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三、宣传活动安排

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营造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线上宣传活动。一是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LED大屏、报刊及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及本部门、本单位防灾减灾经验做法。二是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地震局)、气象局要利用短视频、科普动画、科普文章等方式发布防灾减灾知识等相关宣传内容,各乡镇及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宣传转发。三是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账号宣传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防护自救知识。四是中国电信平罗分公司、中国移动平罗分公司及中国联通平罗分公司要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今天是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平罗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的公益短信。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紧扣“5·12”宣传主题,摆放展板,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在“七·”广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集中宣传。县消防救援大队展示专业抢险救援器材,现场讲解、演示模拟火灾逃生技巧;县卫健局、红十字会现场演示伤员急救技巧;县应急局展示应急救援通信设备;各乡镇、县工信局、教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住建局(地震局)、科技局、交通局、水务局、气象局制作并摆放展板、布置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彩页等宣传资料。

(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县教体局联合县科技局、地震局、气象局、科协及消防救援大队在各学校集中讲授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召开防灾减灾救灾主题班会,制作板报,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开展应急演练,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

四、演练及隐患排查工作安排

(一)开展演练活动。5月12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防灾避险逃生演练活动,普及避险自救基本技能。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各乡镇、相关成员单位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一是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地震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黄河、水库、山洪沟道等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各乡镇及县教体局、民政局、应急局、住建局、卫健局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三是各乡镇、县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文广局、市场监管局针对住宅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和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占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各乡镇、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治理责任人,制定治理措施实现隐患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为开展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

(三)抓好落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认真研究,量化任务,抓好落实,所有涉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

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已将2022年防灾减灾日活动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项目。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18日前将活动情况(包括活动安排、简报信息、图片)、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及活动总结报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陈小雅;电话:0952-6093196;邮箱:plxyjzhbbgs@163.com

附件:1.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标语

2.风险隐患排查台账

3.需要上报资料的部门

      平罗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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