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平罗县各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平安委发〔2022〕2号
关于成立平罗县各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前后,我县先后发生了“12.29宁夏博宏煤业有限公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2.08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均致1人死亡,反映出节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严重不足,安全隐患短板弱项、根子原因没有查找出来,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流于形式。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全县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宁党办发〔2018〕77号)《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石党办发〔2021〕1号)《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平党办发〔2021〕28号)有关规定,成立平罗县各领域安全检查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及重点检查内容
(一)应急、建筑、自然灾害领域专班
组 长:白玉昌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志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宋志斌 县住建局局长
吕占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姜晓东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德渊集团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高危行业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双预防”机制建设、经费投入、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急演练、事故整改等情况。
2.自然灾害领域:督促指导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气象等工作责任制落实、体制机制改革及运行、应急体系建设和灾害预防情况。
3.建筑领域: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项目备案、报建手续、施工现场安全交底、教育培训、安全人员配备、现场管理等情况,整治违规分包转包等现象。
4.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教育培训、燃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入户检查情况等,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
5.消防安全领域:督促指导建设项目消防备案等情况,检查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巡查、教育培训和消防设施、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检查消防通道专项整治、电气火灾治理和农村火灾预防、消防设施建设等。
(二)工业、生态环境领域专班
组 长:徐建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江志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银军 县工信局局长
梁 迈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
成 员: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住建局、德泓集团等单位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工业领域: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落实情况;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预防”机制建设、经费投入、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
2.生态环境治理领域:重点检查工业企业环保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及生产、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安全监管情况,检查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文化、教育、卫生领域专班
组 长:王 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素玲 县文广局局长
胡淑娟 县教体局局长
钱 丽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县文广局、教体局、卫健局、民宗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文化旅游场所:重点检查沙湖、庙庙湖等星级旅游景点和玉皇阁、图书馆等文博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预防等情况。
2.校园安全领域:重点检查校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教学楼、宿舍、食堂安全防范及重点区域防踩踏、高峰期护学岗落实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及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情况。
3.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
4.民族宗教场所:重点检查宗教场所安全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火灾预防等情况。
(四)重点场所安全专班
组 长:杨瑞雍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姜晓东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公安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等运输车辆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驾、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客、农机违法上路等非法违法行为。
2.“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群租房等消防突出问题。
(五)公共安全领域专班
组 长:杨占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樊利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兆芹 县商务局局长
王利民 县交通局局长
张建荣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安全维护、定期校验情况;检查液化石油气企业落实气瓶充装及瓶装气体储存、运输、经营全过程安全监管、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情况。
2.商贸流通领域: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安全防范情况。
3.社会福利机构: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托养中心等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等。
4.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特别是危货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所属车辆的资质证照和管理等情况。检查水上船只安全运行情况。
(六)农水气安全专班
组 长:张万青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林 县发改局局长
万晓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海龙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德润集团等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检查农机登记备案、淘汰报废和驾驶员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检查大型种植园区、养殖厂、草场、乡村废品收购站火灾防范情况,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和农药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2.水旱灾害领域:重点检查水旱灾害的预防工作;检查黄河及贺兰山、红崖子山等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湖泊、水库及防汛抗旱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3.长输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检查油气长输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安全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油气管道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情况。
(七)工业园区安全专班
组 长: 平罗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李志高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 虎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设局室各负责人
重点检查内容:
1.园区企业日常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园区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预防”机制建设、经费投入、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事故整改等。
2.园区安全基础建设:重点检查园区道路、供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管理等情况。
3.园区安全准入:督促相关部门及园区所属局办严格落实《平罗县化工项目准入管理指导意见》《平罗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关于规范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安全关,严控光气等剧毒气体、硝化等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项目入园;重点检查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专班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详细列出企业检查名单、隐患排查清单,及时研究解决各自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向县安委会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重大隐患问题,要上报县安委会研究解决。
(二)县安委会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汇报1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研究解决各领域发现的疑难问题,安排部署各领域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要主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各专班做好月度安全检查工作,对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书面提交县安委会研究解决。
(四)各专班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亲自带队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亲自跟踪督办整治检查出的隐患问题。
以上专班人员岗位、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同志接续开展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