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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5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标  题: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安委办发〔2022〕1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平安委办发〔2022〕16号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吸取近年来外包作业环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规范外包作业生产经营行为,市、县两级政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安委办制定的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厘清生产经营单位与外包作业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外包作业行为,实现外包作业“依法准入、依法作业、依法考核、全面合格”的整治目标,坚决遏制外包作业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是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施工、交通物流、设备安装维修、活动策划服务等通过工程项目发包或者劳务派遣方式协助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完成生产、经营、服务等各项任务的作业形式。具体表现为生产活动、设备安装调试(含住宅区空调安装)、检维修、房屋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装卸吊运、电路改造、服务作业(含屋外清洁等家政服务),以及动火、动土、断路、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吊装等作业。整治内容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外包作业是否落实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资质条件情况。外包作业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承包单位是否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范围承揽工程。

(二)组织体系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操作规程是否执行情况。

(三)从业人员情况。外包作业单位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用;在册人员是否与实际用工人员一致。

(四)安全培训情况。外包作业单位安全培训是否纳入发包单位安全培训计划并统一组织安全培训;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是否按规定对外包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等;是否建立完整的外包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外包作业单位的“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安全管理情况。发包或者出租单位与外包作业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双方是否组织技术交底,是否提供与外包作业安全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外包作业单位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人现场带班是否符合规定。

(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发包单位是否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发包单位是否定期对外包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或层层转包和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外包作业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预案能否与发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有效衔接;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外包单位的联合应急演练,根据演练评估情况修订应急预案;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预案相关内容等。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30日前)。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本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在已开展的工业企业外包项目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外包项目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认真部署动员,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企业外包项目调查表(见附件1)于7月1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发动、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及外包作业的单位围绕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外包作业单位一律清退,对现场管理混乱不能确保安全的外包作业单位一律停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包作业单位一律先整改再作业,对手续不完备的外包作业单位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发包单位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在集中抽查、执法检查中被发现,或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从严处罚。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于7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针对整治内容,对照自治区安委办制定的《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外包作业安全开展执法检查,前期执法检查已覆盖到的企业并覆盖到外包作业7个方面检查内容的,不再重复执法,要确保涉及外包作业的企业和7个方面检查内容全覆盖,尤其是事故多发的工业企业外包建设项目,住建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石嘴山市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坚决以“零容忍、严执法”的态度完成整改销号,相关成果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及时上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外包作业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填入《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情况表》(见附件3,于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报县安委办

(四)督查抽查阶段(贯穿全过程)。县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单位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组织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各单位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随机督查抽查,跟踪其抽查检查督促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彻底,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与年度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衔接,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要做到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肃处罚。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依法查处外包作业违法行为,以执法处罚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违规转包分包行为、不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行为、拒不配合执法检查行为、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及隐瞒造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日常执法和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将企业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深入一线查管理制度、查台帐记录、查作业现场,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外包作业管理的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外包作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外包作业安全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外包作业过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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