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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0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标  题: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帮助指导下,平罗县应急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应急管理领域的落实

一、主要举措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计划,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机关依法行政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具体的案例行为落实依法治理,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带头落实年度“述法”要求,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讲课行动,带动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述法”和例会讲法普法活动;根据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节奏,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县应急局承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在审批压缩时限的基础上明确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在办事大厅窗口作出承诺,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基础上的承诺期限内审批。二是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报备。在应急厅与时俱进更新修改相关权责清单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备县委编办,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经梳理,行政许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和烟花爆竹零售2项,行政处罚15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权力5项,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办事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须经局党委讨论和决定通过。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年度内以应急局和安委办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除领导审签外,逐步过渡到领导审签与法制机构审核同步进行。按照县政府办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废止了部分失去存在依据和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秦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局内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事故调查处理等提供法治支撑。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其他一般工贸类企业,结合“双随机 一公开”计划开展随机抽查。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抓好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城市安全、商贸住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三是严格事故查处。认真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应急厅能力提升班、应急部网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重点讲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撰写、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行刑衔接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的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执法人员按照检查计划开展综合监督,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科室执法工作开展日常监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在局机关和办事大厅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自治区和市应急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排查化解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加大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三级值班制度,强化值班情况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到位。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向广大务工群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三是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关内容宣贯。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贯彻实施,结合《刑法》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和《应急部  公安部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通过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宪法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宣传。通过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宪法宣传周等有力时机,深入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农户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理念和宪法意识。五是编印安全须知。针对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运输、特种作业和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特点,编写企业及作业人员安全须知,发放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一线务工作业人员学习领会。六是依托全县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冶金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事故案例、预警预报、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常识等各类信息。

(七)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从编制权责清单、承诺落实、文明执法、集体决策、强化监督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运行,从源头上杜绝行政诉讼的发生,年内未发生因行政执法案件被行政相对人起诉到法院情况。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督查反馈意见,印发《平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全体领导和干部职工强化以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落实司法检察建议为主题的自查自纠,树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的信心和决心。

二、存在问题

秉承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县应急局依法依规将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纳入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在应急管理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尚待完善。一是机构改革虽已完成,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已根据“三定”方案明确了自己的权责清单,但方案和清单不够具体、不够清晰,个别成员单位在履行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职责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形不成合力的现象。二是各部门、乡镇机构调整、人员转隶进度不一,全县应急联动响应机制不灵活,从上到下指挥不协调,部门间联动运行不充分,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上因素都无形中牵扯了具体执法人员较多的工作精力。

(二)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一是县应急局安全监管点多面广,风险管控难度高。加之机构改革后,划入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多项职能,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安全监管力量,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能力较弱,囊括各行业的县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未建立完善,专业的事情专家做,专业的事故专家处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三是管理具体事务的应急管理人员、资金、物资、装备不足,应急救援的基础条件薄弱,特别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较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获取慢,先期处置能力弱,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仍存在不足一是应急管理部门改革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乡镇执法人员来源复杂、文化水平和知识素养参差不一,直接带来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运用不熟练等问题,是制约建设法治应急管理的关键。二是法律宣传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为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宣传方面还不够到位,与法治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与法治推进和安全监管配套的标准规范学习运用不到位。安全生产除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行为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外,更多的是以具体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学习、宣传、运用规范标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弱。

三、明年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发挥安委办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能,理顺各乡镇、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提升防范生产安全和灾害事故救援能力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沿着法治的轨道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进一步推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同时不失时机的鼓励、支持执法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落实执法保障。

(三)进一步落实规范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合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点,查找自身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双人执法、取证全面、合理裁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权利保障、归档结案等方面全面规范,确保每一次执法、每一起案件都是程序合法、裁量适当、证据确凿。尤其要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力争年底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贯彻。

)进一步抓好执法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继续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和具体监管执法等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化社会环境。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2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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