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76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标  题:

关于迅速落实燃气使用安全有关要求的提示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迅速落实燃气使用安全有关要求的提示函

关于迅速落实燃气使用安全有关要求的提示函

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日,梁言顺书记在暗访餐饮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对燃气使用安全提出了要求,具体如下:

1.燃气使用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且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投用。

2.使用燃气罐要相对固定,确保稳固放置。

3.后厨使用燃气罐必须隔离摆放,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将以上要求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包括不对外经营的内部食堂),督促迅速贯彻落实、执行到位,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