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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罗县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平应急发〔2023〕20号
关于开展平罗县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工贸企业:
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宁应急办发〔2023〕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安全风险防控,计划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工贸行业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风险防控,发挥专家指导服务作用,指导企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二、工作方式
(一)指导服务对象。全县涉及冶金煤气的检修净化装置和气柜,活性炭企业检修煤焦油和煤沥青储存池罐,蔬菜腌制加工、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工贸企业集污治污池等。
(二)指导服务方式。本年度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分种方式。一是承接自治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派驻专家组来平指导检查。二是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各企业对标、科学辨识有限空间,摸清本企业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和可能产生中毒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点位数,分类建立有限空间专业工作台账,为针对性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奠定基础。
(二)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县应急管理局邀请专家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开展专题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等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指导企业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限空间辨识和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三)深入企业排查隐患风险。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动员培训、现场会诊、交流研讨、讲评反馈”四位一体工作模式,组织专家组深入重点企业现场开展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落实监护人负责制,重点是工贸企业煤气净化处理装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槽罐、腌制池等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突出清理清淤、装置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有毒有害重点作业场所,指导企业准确辨识有限空间,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警示标志、隔离措施、装备配备、作业审批、作业条件确认、应急处置、承包方管理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四)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督促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监管,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力做好迎检工作,并对专家组反馈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问题隐患“查、改、督、销”闭环管理,确保有限空间管控到位。
三、进度安排及措施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5月下旬)。组织专人对本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摸清企业内部有限空间作业点位数,分类建立可能产生中毒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台账。
(二)指导服务阶段(2023年6月至8月上旬)。协助承接自治区、市级派驻专家指导服务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自主自行聘请专家方式,对全县内重点涉及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3年8月下旬至10月底)。对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总结成效、梳理经验、发现不足。对仍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罚,并纳入下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标准,对企业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整改专家反馈问题,并持续抓好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二)把握重点内容。各企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10号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有限空间辨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账、正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作业审批和操作规程及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等,积极探索一些管用、实用、有用的长效机制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企业按照《关于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宣贯落实的通知》要求,请于5月20日前本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邮箱(907636231@qq.com)。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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