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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62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标  题:

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两节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应急指办发〔2022〕2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两节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平应急指办发〔2022〕24号



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

节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自治区、市森防指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两节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责任落实

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及时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开展自查,特别是黄河两岸、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景区等重点林区要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得以消除,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全面广泛宣传

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用火、平安过节”为主要内容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以及森林防火安全常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开展“五进”活动,切实做到防火知识进林区、草原、社区、村镇、学校,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和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

、严控野外火源

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护林员入林检查、巡查巡护作用,坚决将火源堵在林区以外。要加大对黄河两岸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景区等区域的用火管理力度,全面禁止重点时段在山边林旁烧荒、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大对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

四、做好扑救准备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火灾扑救工作,按照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预警响应职责,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送、值班等工作,及时发现火情,为扑火争取主动。要全面检查维修扑火机具、交通工具及通讯装备,对扑火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和扑救技能培训,春节期间要全天监控,24小时待命,发现火情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扑救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强化应急准备

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归口上报森林草原火情,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控各类火情舆情信息并认真核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扑火实战演练和技能培训,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结,主动出击,科学指挥,安全高效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全力避免小火酿成大灾,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两节”节前后,各乡镇(园区)、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文广局和公安局要做好本辖区和各自行业领域内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宣传及执法工作,于12月28日前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1.情况统计表

      2.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平罗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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