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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8/2020-0000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姚伏镇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0日
标  题: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十、平罗县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由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全镇人民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任免和奖惩工作。

5.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本镇的社会稳定。

6.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他们依法行使;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起作用。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2.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3.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4.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5.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7.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综治中心、环境与村镇管理办、民生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办、计生站、财务室。全镇编制(依据县编办核定)41人,其中:行政编26人(含工勤事业编人员2人),事业编15人。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22人(含工勤1人),事业13人,另有财政供养2人(无编制)。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十、平罗县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444334.46元,其中:本年收入12444334.46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44334.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上年结转结余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444334.46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58021.07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元52143.4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137.76元、卫生健康支出214830.40元、城乡社区支出9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75201.80

二、关于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4334.46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1544334.46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元。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41162.57元,增长9.91%。

人员经费9364835.1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4316元、津贴补贴1329146元、奖金518693元、社会保障缴费572908.6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8005.64、生活补助62520元、奖励金6180元、住房公积金289705.8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3360元

公用经费217949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55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30000元、邮电费26000元、差旅费50000元、工会经费41043.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169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0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9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900000元,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9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姚伏镇国营前进农场移交社会职能环卫、垃圾清运、路灯电费、公共设施维护及绿化等管理。

三、关于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元,主要原因本年不需要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元,主要原因公务车辆数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公务接待费用

四、关于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总预算12444334.46元,其中:本年收入12444334.46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总预算12444334.46,其中:本年支出12444334.46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444334.46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元,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元,0%;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元,0%;投资预算收益0元,0%其他预算收入0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2444334.46元,占100%;事业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投资支出0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元,占0%;其他支出0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本级1个行政单位和平罗县姚伏镇财政所、平罗县姚伏镇文化站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9499.36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7055.92元,增长8.30%。主要原因是:本年3个社区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8959.08平方米,价值6197748.4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11辆,价值641600元;办公家具价值275061元;其他资产价值2298563.03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8959.08平方米,价值6197748.4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11辆,价值641600元;办公家具价值275061元;其他资产价值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0个;分别为:姚伏镇国营前进农场移交社会职能环卫、垃圾清运、路灯电费、公共设施维护及绿化等管理资金项目,预算绩效金额900000元;主要绩效目标:完成前进国营农场6个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上下水、六条主干道路和小区内外绿化、林木抚育、污水处理、路灯维护、生活垃圾转运等社会职能管理,不断改善环境卫生质量,确保前进国营农场移交后社会管理平稳接续。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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