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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8/2019-000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姚伏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1日
标  题: 姚伏镇关于开展“中秋节”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姚政发〔2019〕220号 有效性: 有效

姚伏镇关于开展“中秋节”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姚政发〔2019〕220号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

二、检查范围

检查重点: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液化气储气站及销售点、加油站、农贸市场、超市、学校、草场、养殖场、宗教活动场所、餐厅、食品小作坊、池塘、鱼塘、湖泊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和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单位

镇综治中心联合平罗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平罗县公安局姚伏交警队、平罗县姚伏供电管理所、平罗县姚伏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各村(居)对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节日期间尤其是小长假期间,广大群众外出机率增多,因此节日期间是道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段。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加强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及防范意识,派出所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节日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及路面巡查;对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频发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设防布控,严厉查处。治理“三超”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设牌设障力度,完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镇水利站、水管所及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防汛责任人和有关防汛人员职责、落实各类水库、淤地坝等防洪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防洪责任。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宗教活动场所,重点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综治中心牵头联合姚伏派出所、姚伏市场监督管理所、姚伏供电所等切实加强企业、集贸市场、宗教场所、草场、加油站、饭馆等人员密集场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大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应急照明等排查力度,对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全、安全标志设置不规范、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启用等违规行为要求立即整改。

(三)做好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治,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火工作,开展以农贸市场、超市、卫生院、学校、餐厅、宗教活动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梳理排查火灾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防火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加强对农村柴草连户堆放、无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认真进行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二)扎实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当前和“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事故隐患整治等情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扎实推进当前和五一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确保信息畅通,严格事故报告责任
      必须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工作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安监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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