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五)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六)进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加强社区管理, 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八)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