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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姚伏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志愿消防队成员的通知
姚政发〔2021〕35号
各村(社区)、站所、驻镇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村(居)、家庭,形成人人关心防火,处处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镇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姚伏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志愿消防队成员,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 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金莲 镇党委副书记
王洪兵 姚伏派出所所所长
刘万俊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金 婧 姚伏法庭庭长
祁俊峰 姚伏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琰 姚伏供电所所长
王礼毅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刘 卓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赵东升 镇司法所所长
杨万军 镇项目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
叶建东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马利国 镇水利站站长
吴秀梅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孝宗 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杜 宇 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站长
李佩瑜 镇财政所所长
马菊春 镇安全专干
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徐堂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志愿消防队组建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具体组建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2、掌握辖区情况、熟悉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3、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做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4、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5、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镇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6、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产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受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调派,参与灭火救援任务。
附件:1.姚伏镇村(居)志愿消防队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2.姚伏镇村(居)基本情况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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