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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21-0048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认真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法委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执法和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全面加强我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抓好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辅导,卫生健康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4次,注重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作表率。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学习重点内容重点课程,围绕"十一个坚持"制定专门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

二、2021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职能。一年来,我局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相关监测、调查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继续实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调整,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贯彻落实了全面两孩政策,完善生育管理制度,依照新的计生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着力保障依法行政得到实施。

1.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今年来,我局制定了《平罗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等文件,明确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普法工作的重点、方法和要求,坚持将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和局党组中心学习工作融合在一起落实,坚持由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普法专题活动。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重点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通用和部门法律法规知识。  

3.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格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及时更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领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同时对外公布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和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深入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

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为切实维护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落实到位,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事项清单梳理。同时对执法委托单位平罗县卫生监督所承担行政职能合法性审查,按照县卫生监督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对职能情况、依据名称、条款、内容逐一进行核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2021年1月1日-12月21日,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医师执业办证46件,医师执业注册变更72件,医师多点职业备案42件,,取消医师多点执业备案1件,母婴保健服务人员等资格认定158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10件,护士执业注册变更71件,护士执业注册191件,护士执业延续注册115件,补办护士执业证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证106件,注销16件,变更7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件,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101件,再生育审批37件,共计975件.

(五)提升依法行政法治化水平

1.加强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工作,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审定、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对因工作调动、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已过有效期的证件及时回收换证。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做到依法行政、亮证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台账。根据在岗人员实际情况,建立详细的行政执法证台账,对持证人员姓名、职务、领证时间、证件编号等进行登记,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编制情况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以局监督科和县卫生监督所为骨干,具体负责全系统法制监督的日常工作,聘请有资质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外脑”作用,从而形成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律师顾问侧重于日常法律事务及案件处理,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及重大事件处理的讨论、论证;承担信访法律事务,参与领导定期接访、信访案件讨论、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应诉等;

3.积极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卫生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提升了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对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协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奠定了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我们按照依法治国的总部署,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有关工作。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有关工作部署,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工作。

2.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合法适当。我局每年都定期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基本能够做到主体适格;适用法律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程序合法,严格遵守各执法环节;文书较规范、齐备,归档较规范。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  

4.加强健康知识宣教力度。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常态化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教育,一是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2021年发布信息135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72条,微信公众号动态信息829条,政务微博等296条。本年度共制发公文253件。未印发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截至12月21日,共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380余条,其中疫情信息325余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5条。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应对处置工作和预防知识。三是做好有关政策措施解读工作。依托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一图读懂|平罗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鼠疫防治知识》《金苗宝APP可预约新冠疫苗接种!操作流程↓》等解读材料5条.四是及时回应疫情关切。自1月起,向社会公开县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值班室电话,24小时在岗在位责守,做到认真接听细致解答,对于涉及疫情的,记录存档,并按照处置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处置。截至目前共按规受理答复书记信箱2件、县长信箱3件、议政网25件、市民热线153件。微博客户端,发布主动回应类信息20条。

(七)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一是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审计监督,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高度重视各级法院的司法建议,通过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并牵头整改,积极扩大复议诉讼工作的辐射效应。

三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依法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认真总结工作,查找不足。

四是不断完善卫生健康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带头树学法廉政新风。局党组集体学习中每年均安排有法律知识培训内容,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学习。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在系统内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学习,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推动全系统全行业树立法治意识。将法治教育培训内容作为我县卫生技术人员必修课程,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工作措施,有效提高了全县系统内医护人员的依法行医理念。

三、存在不足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依法行政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拓宽,“谁主管、谁普法”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监测设备缺乏等问题亟待解决。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切实增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法制审核,定期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水平。  

(二)继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国家和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许可事项目录,做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二是全面开展护士、医疗机构等审批项目的电子化注册工作。三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强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医保等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优化部门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积极推动部分审批事项进行串并联审批改造或向部门间内部工作流程转化。四是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中需要基层开具证明的有关环节,大力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方便相对人办事。五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理顺审批流程,完善信息传递机制,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工作。一是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发挥行政层级监督管理作用,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卫生健康行业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非法行医等医疗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信用数据归集,加强信用信息报送;强化信用信息的使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提升行业诚信意识。

(五)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适时补充完善规范性文件,完善事前审查、集体审议、主动公开、及时解读、定期清理等制度。按照要求制定出台的配套文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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