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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23-00156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3日
标  题: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调整平罗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卫发〔2023〕93 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调整平罗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

平卫发〔2023〕93 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因近期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现将平罗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作出调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罗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以及《平罗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现结合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委会和消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能,对平罗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如下:

一、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委会(消委会)主任

邹  韬(书记、局长):履行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委会(消委会)主任职责,是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全系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等。指导县人民医院、陶乐镇中心卫生院、渠口乡卫生院、红崖子乡卫生院、高仁乡卫生院、唐徕社区卫生服务站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委会(消委会)副主任

李文忠(副书记、副局长):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监管检查全县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系统安全生产的奖励和处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实施责任追究。组织协助分管综合办公室、人事劳资室、党务办公室、信访纪检监察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崇岗镇中心卫生院、沙湖中心卫生院、通伏乡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林海亮(副局长):履行“一岗双责”,分管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职业卫生监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放射卫生的监管,做好医疗废物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监管检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全县民营医院、“九小”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助分管财务审计室、医政医管监督室、健康教育室、体改规划信息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县中医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姚伏镇中心卫生院、黄渠桥镇中心卫生院、高庄乡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站、太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牵头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杨  霞(副局长):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疾病防治、职业病监测的监管,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助分管基层卫生健康室、疾病预防控制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头闸镇中心卫生院、宝丰镇卫生院、灵沙乡卫生院、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县村卫生室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牵头全系统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各安委会副主任负责组织协助分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项目决算工作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医疗卫生单位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三、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委会(消委会)办公室

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平罗县卫生健康局安委会(消委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系统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每季度开展一次知识操作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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