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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0/2023-0069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文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现就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露营推动我市休闲游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结合全县开展的国家园林县城、自治区卫生县城、文明县城“三创”创建工作,加大县域内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休闲市民公园、湖泊湿地成立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常态化进行管护。对露营行为通过制作标识、警示等标牌进行引导和规范,先后在公园、湖泊湿制作安装标识、警示等标牌350个。

二是累计投资600余万元,已在湖泊湿地、开放公园绿地配套建设停车场、厕所等相关基础设施,并配备消防等应急处置设施等。目前,已建成公共停车场25个,设计停车位1000个,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及消防应急设施68处。

三是联合执法部门,开展露营场所资格审查,经常性组织开展森林安全防火、环境污染等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大众露营休闲游的文明素养。先后悬挂横幅36个、张贴发放文明露营标识1500余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先后开展联合执法巡查45次。

  

  

  

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0952-609372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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