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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 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现将《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2.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联合)
3.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
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度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执法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底。
二、抽查对象
我县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等市场主体。
三、抽查内容
1.娱乐场所检查内容: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设备是否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游戏游艺场所)、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游戏游艺场所)、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向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变更。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内容: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禁止标志是否明显、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3.旅行社检查内容:旅行社经营场所等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执业许可、旅行社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否与旅游服务情况相同、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情况、导游和领队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是否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5%,抽查频率不少于2次。
五、抽查流程
从随机抽查对象中随机抽取抽查的企业,检查人员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张素玲局长担任组长,周建锋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包括局办公室、执法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目的是加强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要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对执法不公正、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廉洁、以权谋私,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总结经验,力求实效。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2: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联合)
填报单位: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范围 | 抽查实施时间 | 联查牵头单位 | 联查配合单位 |
1 | 娱乐场所的检查 | 1. 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歌舞娱乐场所)。2.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3.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歌舞娱乐场所)。4.是否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游戏游艺场所)。 5.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游戏游艺场所)。6.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主载明事项的,是否向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是否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是否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100% | 随机 | 全县娱乐场所 | 12月31日前 | 平罗文化旅游广电局 |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1.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2.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3.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禁止标志明显。4.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5.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是否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100% | 随机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12月31日前 | 平罗文化旅游广电局 |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备注:部门联合计划实施抽查参与单位填写政府部门名称
附件3: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填报单位: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范围 | 抽查实施时间 | 抽查实施单位 |
1 | 娱乐场所的检查 | 1. 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歌舞娱乐场所)。2.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3.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歌舞娱乐场所)。4.是否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游戏游艺场所)。5.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游戏游艺场所)。6.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主载明事项的,是否向原发证机关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是否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是否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100% | 随机 | 全县娱乐场所 | 12月31日前 | 县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1.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2.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3.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禁止标志明显。4.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5.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是否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100% | 随机 |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 12月31日前 | 县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 |
3 | 旅行社的检查 | 1.旅行社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3.旅行社依法经营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4.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等情况;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情况。5.导游和领队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6.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是否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 100% | 随机 | 全县旅行社 | 12月31日前 | 县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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