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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23-0067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标  题: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头闸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23〕18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头闸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的通知

头政发〔2023〕18号

各村(居):

现将《头闸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头闸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一、免疫动物及其使用疫苗种类

1.对所有饲养禽类(包括鸡、鸭、鹅、鸽、雁、鹌鹑、珍珠鸡等)进行 H5+H7三价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全年免疫2次。

2.对所有肉牛进行O型-A型口蹄疫二价疫苗免疫、奶牛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免疫,全年免疫2次。春季集中使用山羊痘疫苗5倍剂量进行牛结节性皮肤病预防免疫1次。

3.对所有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全年免疫2次。小反刍兽疫春季集中免疫,布鲁氏菌病免疫秋季集中免疫。

4.对所有猪进行猪O型-A型二价合成肽口蹄疫疫苗免疫,全年免疫2次。同时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排查、上报、防控工作。

5、对农村犬进行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和登记,有主犬的登记率必须达到80%以上,免疫率达到50%以上。并按要求开展犬月度投药驱虫,全年投药12次,犬粪无害化处理。

6、对所有骆驼、鹿进行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免疫,全年免疫2次。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牛羊梭菌、羊痘、新城疫等疫病的免疫工作。

以上各类疫苗的使用,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耳标佩戴率100%,应免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时间安排

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集中免疫时间从2月20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自4月20日起,首先全面开展牛羊猪口蹄疫免疫和禽流感免疫、牛结节性皮炎免疫及羊小反刍兽疫免疫,随后开展农村犬狂犬病疫苗免疫。在集中免疫结束后实行月度补免,每月补免日由祥泰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对补栏畜禽、产后畜、病愈畜、达到免疫日龄的幼畜进行免疫注射。4月1日至4月5日由镇畜牧兽医站组织祥泰防疫服务合作社开展春防工作自查自验,并进行总结。4月15日至4月20日,镇畜牧站组织祥泰合作社采集血样送县兽医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行政村和养殖场限期进行重新免疫,监测结果作为兑现祥泰防疫合作社动物防疫劳务报酬的主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行政村保密度、防疫技术人员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实行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畜牧兽医站监管督导防疫合作社,镇村干部积极配合的防疫工作机制。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将防疫员分二组具体落实各项春防工作任务。第一组组长:王新文,成员:许建和、张玉宁负责红岗村、东永惠村、立新村等6个村春防工作。第二组组长:李柱东,成员段永林、尹学川负责东通平村、永惠村、双渠村等6个村春防工作。规模养殖场由驻场兽医负责按照免疫方案进行程序化免疫,养殖大户自免畜禽的包村防疫员配发疫苗并拍照监督养殖户完成疫苗注射工作。各村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集中免疫期间每天派1名村队干部配合防疫员开展工作,确保全镇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严格档案管理,提高耳标佩戴率。各包村防疫员在宁夏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手机上,完成本人所包村养殖场户免疫信息档案建立及填报工作。规模场兽医在宁夏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手机上完成本场免疫信息档案填写上报。免疫档案填写要规范、准确,对不能免疫的孕幼畜,要及时填写补针备忘录,及时补免,做到应免尽免、凡免必标,不留空档,为出具检疫证明提供保证,使畜禽常年保持在有效抗体保护水平。

3.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开展免疫工作,确保免疫有效。一是严格按照疫苗保存温度要求保存疫苗,在免疫过程中,一定用冷藏箱加放冰块保存疫苗,当日开封(配制)未用完的疫苗次日不得使用;二是对免疫器具和免疫部位严格消毒;三是严把免疫计量:牛注射口蹄疫疫苗2毫升/头;羊注射口蹄疫疫苗(1毫升/只),对补栏羊和3月龄以上的羔羊集中免疫小反刍兽疫疫苗(1头份/只);猪口蹄疫疫苗(1毫升/头);家禽注射禽流感疫苗(35日龄以下0.3毫升/只、35日龄以上0.5毫升/只);四是实施免疫接种时,做到一畜一针头,免疫注射后佩戴免疫耳标;五是对确定的固定监测点,必须进行二次免疫,保证抗体水平合格。

4.加强检疫监督,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检疫是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镇畜牧兽医站将进一步规范活畜产地检疫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检疫、监督与免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强化源头管理。同时组织防疫合作社定期集中开展对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的彻底消毒工作,各村散养户的消毒工作由防疫员负责指导养殖户自行开展。

5.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开展疫情排查。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要认真开展非洲猪瘟、小反刍、禽流感等疫情排查,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充分准备。发现疫情,要按程序及时先上报镇畜牧站,并坚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6.加强宣传培训,严格工作规程。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防疫工作广泛性宣传,让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动物免疫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畜牧兽医站组织防疫员进行春季防疫技术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加强集中免疫期间防疫员免疫过程中自身安全防护工作,防疫期间必须做好消毒、穿防护服、佩戴口罩、戴上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各防疫员要严格按照防疫技术规程开展免疫工作,杜绝“打飞针、不换针头、不消毒”等现象的发生。对畜禽群体进行临床观察,发现生理现象异常畜禽、接近屠宰食用的牲畜,可暂缓免疫注射。出现免疫应激反应要及时上报并开展救治工作。对确因免疫过敏副反应造成死亡或流产的动物,要用水印相机进行拍照,在宁夏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手机上填写上报,并在系统上完善免疫过敏反应动物资料。对免疫期间发生的动物过敏反应没有报告的,集中免疫结束后再报告的,一律不予认定。严禁对出现的问题瞒报、漏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7.做好防疫进度上报工作。在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度,祥泰防疫合作社每周三下午五点前将昨日免疫进度,异常情况(免疫动物过敏死亡)以电话方式报镇畜牧站,镇畜牧站汇总后报县畜牧水产中心。

8.加强督促检查。集中防疫期间,将由镇畜牧站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组对各村防疫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包村站所和村干部不配合、不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进度慢的,将对包村站所及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防疫密度、戴标率及免疫后抗体监测水平不达标的,将严肃追究各村、祥泰动物防疫合作社及包村防疫员责任。将动物防疫列入各村工作年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动物疫病发生、扩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所在村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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