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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23-0067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标  题: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头闸镇2023年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23〕19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头闸镇2023年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头政发〔2023〕19号

各村(居)、办公室(中心)、站所:

现将《头闸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布公开)


头闸镇2023年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做到及时、准确、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体健康和我镇畜牧业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头闸镇辖区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启动本预案。镇人民政府所属单位应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经费、物资、技术等保障工作;纳入财政预算。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各村居、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遵循“早、快、严”的原则,立即采取预防、控制等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中心、办、站所、村队职责

(一)指挥系统

镇人民政府设立“头闸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部由一名指挥长、两名副指挥长及相关站所的负责人组成。指挥长由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居、办公室(中心)、站所、祥泰合作社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头闸镇畜牧站,由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副镇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工作,并决策有关重大事宜。指挥部建立疫情应急预备队,办公室为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指挥部决策,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终止以及有关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与村队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办公室(中心)站所职责

1.畜牧站:组织祥泰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防疫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诊断疫病,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封锁建议,并参加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村队对疫点、疫区内病死畜禽进行扑杀、焚烧深埋,并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导村队开展紧急免疫接种和对污染场所实施消毒;按照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报告疫情,并根据权限向相邻辖区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通报本辖区的疫情情况;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迅工具等;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调动疫情应急预备队;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综合办公室:联系召集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开展工作。

3.财经服务中心:负责安排紧急防疫储备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足够资金,加强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4.派出所:抽调人员做好疫区人、车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协助疫源调查,依法查处阻碍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履行公务的行为,做好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5.其他办公室(中心)、站所:接到防控指令后,要按时到达疫区,按照指挥部安排做好疫区应急防控工作。

(三)各村职责

各村积极组织力量,对本村疫区、疫点内的病畜禽和同群畜禽进行扑杀、焚烧、深埋处理;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的动物、场地、圈舍全面开展消毒;组织人员对疫区进行封锁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二、重大动物疫病确认

(一)发现或接到疫情报告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立即派两名以上具有中级兽医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根据流行病学和病理解剖变化,做出现场初步诊断结果。

(二)对不能做出现场诊断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采集病料送自治区动物防疫站疫病诊断检测中心进行检验,自治区动物防疫机构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做出诊断结论。

需要测定病毒型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自治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具体规定办理。

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应急反应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疫区所在的村队必须立即向镇畜牧站报告,镇畜牧站必须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指挥部报告,并立即提出疫点、疫区或受威胁区的范围和重大动物疫情控制措施建议,同时将疫情迅速上报。

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经县动物防疫机构确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作出对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报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并按规定上报疫情。组织有关单位和疫情所在村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隔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和消毒工作,并扑杀病畜、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迅速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物资储备库,地点设在镇财经服务中心,并由财经服务中心负责采购、储备专用物资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资金储备专户,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疫病防控。

(三)技术保障

镇畜牧站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研究、技术指导及辖区内的重大动物疫病诊断。

(四)人员保障

镇畜牧站设立重大动物疫病临床诊断专家组,负责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决策建议。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备队。(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备队名单)

五、其它事项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责任,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头闸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备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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