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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0-0009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31日
标  题: 2019年度陶乐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9年度陶乐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2019年为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拓展职能,强化服务工作思路转变,进一步整合民生服务资源,严格按照“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办公,全天候接待和一站式服务,把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加大为民服务力度,强化惠民资金管理作为工作的目标,打造了政府为民快速服务的崭新平台。工作思路如下:

(1)加强领导管理,落实服务责任。为使民生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的作用,我镇将从加强领导,扩大服务项目、完善制度管理入手,不断推进民生服务的各项职能建设。

(2)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对乡镇政府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履行政府职能、开展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3)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镇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5)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财务决算既是对本单位一年来财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全面总结和综合反映,也是单位有关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又是编制下年度预算的信息基础,是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研究、调整、制定有关政策和搞好财务管理的依据。为此,镇财会人员在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合理安排时间,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基本原则,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1)单户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2)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一级预算单位1户,与上年增减无变动。

2.人员情况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经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为5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6人(含公用事业管理所14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在职实有人员46人,比上年减少2人,比上年减少4.17%(系调出人员),农林牧水等收编人员15人。离退休0人;遗属人员11人,临时工4人(含财政供养司机1人);合同制工人14人,居委会工作人员10人,村支书、其他村干部65人,女职工17人,政府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13辆,由16个站所组成,分别为党政办、村镇办、民生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财经所、计生站、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农经站、国土所、水利站、扶贫办、林业站、公用事业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8602255.72元,支出总计53573180.64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8107763.77元,增长30.9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路建设资金、2015年小城镇化债资金、三通一平资金及美丽村庄建设资金、2019年村干部和在编人员工资及保险增长;支总计增加15309469.66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2019年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建设速度增长,工程款支付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860225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08934.42元,占77.8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其他收入12993321.3元,占22.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3573180.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9138.92元,占20.64%;项目支出42514041.72元,占79.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608934.42元,支出总计53573180.64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23444.43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路建设资金、2015年小城镇化债资金、三通一平资金及美丽村庄建设资金等;支总计各增加15309469.66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2019年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建设速度增长,工程款支付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73180.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09469.66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2019年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建设速度增长,工程款支付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73180.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90646.15元,占36.38%;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433.06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3020.98元,占1.76%;卫生健康(类)支出292421.16元,占0.54%;节能环保(类)支出7835000元,占14.62%;城乡社区(类)支出22250836.11元,占41.53%;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919047.58元,占3.59%;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76775.60元,占1.2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85704.45元,支出决算为5357318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数只包含人员工资、保险、津贴、公用经费等;二是预算数不包含特色小镇等工程项目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59,210.17元,支出决算为19490646.15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县财政增加项目类预算资金,各局拨付项目资金(扶贫资金等)均由该项目支出。

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835000元,主要为王家庄污水处理站项目及陶乐供热公司移装锅炉和封闭式储煤仓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未在年初预算数中包含。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41,538.86元,支出决算为22250836.11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644.06%,其中包含项目支出21351959.76元,主要为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未在年初预算数中包含。

4.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19047.58元,全部为项目资金,主要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未在年初预算数中包含。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73180.64元,其中:人员经费8533511.14元,公用经费2416625.82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432618.8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4810275.85元增加1622342.95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发生的支出中包含上年剩余未发放效能奖、当年的团结奖等补助,预算中未包含此类补助;较2018年度决算数6073429.37元增加359189.43元,增长5.58%。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16625.82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1380152元,增加1036473.82元,增长42.89%,主要原因是公用事业站维修镇区及垃圾清运等费用未在预算中包含,后期拨付镇区维修维护费用;较2018年度决算数2653205元增加236579.18元,增长9.7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0892.34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2118524减少17631.66元,降低0.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2018年度决算数2162572.56减少62680.22元,增降低2.93%。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44467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944467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未包含项目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23442293.25减少3997623.25元,降低20.56%。

5.资本性支出22161212.95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2161212.9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未包含项目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3932210.80增长18229002.15元,增长82.26%。

6.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7.对企业补助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8.其他支出0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638.71元,支出决算为76727.41元,完成预算的96.3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减少公务车运行成本;2、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款私请,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2911.3元,下降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30.30元,下降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1元,下降3.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减少公务车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款私请,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003.41元,占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724元,占0.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733.71元,支出决算为39003.41元,完成预算的9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003.41元,主要用于维修车辆及油费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905元,支出决算为37724元,完成预算的96.96%。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724元,主要用于区、市检查、观摩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94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786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拨付政府性基金。未形成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6625.82元,比2018年度减少95462.18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2019年缩减公用支出,减少运营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3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33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9375.93平方米,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未开展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未开展以财政厅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江苏公报办刊经费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如:“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等。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无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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