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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3-0173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标  题: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23〕26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陶乐镇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23〕26号

各村、回收网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做好全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现将《陶乐镇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陶乐镇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我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推进全镇农村环境整治,促进现代化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残膜回收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用残膜回收项目,探索符合我镇实际农用残膜回收有效管理模式,持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使我镇农用残膜应收尽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农户开展残膜回收工作。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签订残膜回收目标责任书,建立镇、村、队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回收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三)坚持“谁覆膜,谁回收”原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对覆膜农户的覆膜面积、区域进行登记造册。在残膜回收期间,各村要积极协调各队按照“谁覆膜,谁回收”原则,组织覆膜农户进行残膜回收,做好残膜回收台账的记录。

(四)坚持应收尽收原则。各村要确保覆膜区域农田残膜应收尽收,保证农田、沟渠、林带无裸露飘挂残膜。

(五)坚持“三个统一”原则。在农田覆膜阶段,鼓励农户统一使用0.010mm以上厚度的地膜。在残膜回收阶段,统一回收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确保残膜回收质量符合加工利用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人工回收为主,机械回收为辅原则,全力做到农用残膜应收尽收,防止田间地头出现随意焚烧、填埋等二次污染。

(二)确保回收地膜符合加工利用标准并送至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利用。各村、镇回收网点要分别做好残膜回收的称重和台账记录工作。

(三)加工利用标准。回收的废旧残膜需满足无秸秆、无杂草、无砂石黏土等要求。

四、农用残膜回收补助

按照《平罗县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回收补助标准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加强宣传动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深入各村、回收网点大力宣传和讲解农用残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的意义,因地制宜开展适时揭膜(覆膜)技术、机械拾膜技术的推广应用,宣传农用残膜回收补助政策,在全镇营造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浓厚氛围。

(二)签订残膜回收目标责任书。建立镇、村、队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

(三)组织开展残膜回收。残膜回收要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同步进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积极组织动员种植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广大群众,按照“谁覆膜,谁回收”原则,集中开展残膜回收工作,杜绝随意填埋和焚烧处理。

(四)验收交付废旧残膜。按工作安排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核对验收。

(五)兑付资金。验收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业械化综合服务中心向回收网点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回收网点收到项目补助资金后的10日内依据农用残膜回收记录表将资金兑付农户。

六、责任划分

(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制定镇项目工作方案。

2.负责项目实施的宣传发动、培训和技术指导。

3.负责农用残膜回收数量的统计上报,对各村报送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归档。

4.负责协调各村和回收网点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工作。

5.指派专人负责(至少两人)对回收网点回收环节、回收数量和质量进行监管,并协调本乡镇回收网点向残膜加工企业交付废旧残膜。

(二)村职责

1.负责本村内覆膜面积登记造册、核实和上报工作,并对上报数据负责。

2.调动本村各队开展农用残膜捡拾回收,并按照“谁覆膜、谁回收”的原则,做到残膜应收尽收,保证回收残膜符合加工利用标准,保证田间地头无废旧残膜飘散。

3.负责捡拾清理回收网点拒收的不符合加工利用标准的残膜。

4.负责做好本村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整理项目资料,资料要真实、齐全,并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存档。

(三)镇回收网点职责

1.要严格按照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农用残膜的称重、拉运、收储工作,并做好残膜回收台账的登记,严格执行回收标准,按时完成回收任务,保证回收质量符合加工利用标准并及时交付加工企业,对于不符合加工利用标准的残膜不予接收。

2.参与作业的车辆必须购买农业机械政策性综合保险,并在

作业前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农机操作手要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培训。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组成的农用残膜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安排好覆膜面积统计和残膜回收工作。

(三)强化档案管理。各村将项目实施流程、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对享受补助的农用残膜回收网点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备份工作,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原始资料完整,项目结束后,全部资料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留存。

(四)加强跟踪指导。残膜回收期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统筹调度,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我镇农用残膜回收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王亚军      17795229883

              白  静      13909569996


附件:1.平罗县陶乐镇覆膜面积汇总表

2.陶乐镇各村覆膜面积统计表

3.陶乐镇农用残膜回收记录表

4.陶乐镇农用残膜回收汇总表

5.陶乐镇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验收单

6.农用残膜机械化捡拾作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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