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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4-000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标  题: 平罗县2023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情况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2023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情况

按照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自去年9月-11月,我县开展了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期间,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村(居)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广大调查对象全力支持、共同参与,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圆满完成。经自治区统计局反馈,2023年全县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如下:

一、人口总量。经自治区统计局核定反馈,2023年末我县常住人口27.39万人,较2022年末的27.5万人减少0.11万人,常住人口总量排全市第二位,占全市36.5%。常住人口总户数10.74万户,户均人口2.55人/户。(全市75.09万人,减少0.09万人;大武口区29.80万人,减少0.06万人;惠农区17.90万人,增加0.08万人)。

二、城乡构成。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16.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0.4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1.92%,比2022年的61.16%提高0.76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稳步提升,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三、民族构成。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16.62万人,占总人口的60.7%;回族人口10.70万人,占总人口的39.0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0.07万人,占总人口的0.25%。

四、性别构成。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4.13万人,女性人口13.26万人,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0.87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6,比2022年的107.1下降0.5。

五、人口自然增长。2023年全县出生人口0.25万人,人口出生率9.11‰;死亡人口0.27万人,人口死亡率9.84‰;人口自然增长率-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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