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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3-0107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7日
标  题: 平罗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业务室、中心:

《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统计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发力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坚守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县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深走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统计法治主体责任

(一)持续加强重点内容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篇目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本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用以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单位党委(组)会、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履行统计法治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将统计法治建设和依法统计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职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常态化,聚焦“人为干预”“权力干预”“布置统计造假任务”三方面统计领域突出问题,细查“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四个方面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构建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方案》,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监测预警作用,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强化法治监督,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本系统“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配合完成跨部门季度联合执法检查,对统计造假“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构建治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一张网”,凝聚起“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各司其职、同频共振”的统计执法检查强大合力。充分运用“信用中国”“互联网+监管”、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统计行政执法相关相关信息及结果。

(二)高标准完成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深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围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要求,加强统筹规划,抓好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认真践行“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从充实执法力量、提升统计法治人员业务素质及加大统计执法实践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改进执法监督检查业务薄弱环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统计法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创新意识,做到统计执法监督按程序、统计处罚依法律,促进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加强统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资格培训和考试,适时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全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和统计业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能力强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

(四)严格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制度。按照上级统计部门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细化记录要求,按时审核、上报有关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确保违规干预记录准确规范、完整详实。

(五)完善统计监督与各项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严格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同,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成果运用,不断提高监督效能。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定,按照《意见》《办法》要求,认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情节轻重程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充分发挥统计法纪的利剑作用,形成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

三、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一)严格执行行政法相关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等制度和清单,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高数据质量,规范数据管理,推进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为依法统计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程序和异议审查等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严格文件审核、文件发布、文件报备和文件清理,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保障制发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深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公示、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认真开展统计诚信单位星级认定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引导企业(单位)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持续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诚信统计承诺,切实压实统计调查单位依法统计责任,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四)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指导有关部门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重点清查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情况,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一)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各级干部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速度观,努力提高依法领导和管理统计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抓好统计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结合各专业培训会、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载体,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常态长效化、嵌入式的精准培训,以业务能力提升夯实统计数据源头质量。

(二)拓宽普法宣传形式。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普法资料、网上推送普法知识、现场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注重新媒体运用,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特点和统计现代化改革新要求,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高普法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唱响统计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

(三)提升以案释法普法质效。结合统计中心工作和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及时做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以身边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充分发挥“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持续强化不敢统计造假的震慑,扎紧不能统计造假的笼子,筑牢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防惩并重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引向深入。

(四)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准确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做好网络宣传、网络管理及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弘扬网络正能量。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五)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把执法现场作为普法一线阵地,做好对违法企业、统计调查对象和有关人员的依法统计现场教育工作,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推动统计普法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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