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聘任乡级监管员和村级公路护路员的通知
通政发〔2019〕123号
关于聘任乡级监管员和村级公路护路员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站所:
为了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彻底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问题,提高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加强通伏乡“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工作,为方便联系,根据平罗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121号)文件精神,决定聘任乡级监管员和村级公路护路员。聘任的乡级监管员和村级公路护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通伏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通伏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