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8/2020-002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20〕21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平水发〔2020〕212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完善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指导各科室和规范我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监督〔2020〕146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指南)》《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清单(指南)》并结合平罗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我局制定了《平罗县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平罗县水务局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