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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2-0021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标  题: 平罗县水务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22〕171 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水务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22〕171 号

万晓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崇岗镇兰丰渠至东一支渠上游段砌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由崇岗镇争取财政局2022年“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解决,砌护渠道1条,长1050米,翻建配套建筑物3座,项目投资30万元。工程于2022年3月25日开工,于2022年4月底完工并投入运行,项目建设将有效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保障兰丰村农业灌溉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平罗县水务局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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