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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9-0020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标  题: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19〕187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19〕187号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砌护崇岗镇3号泄洪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列入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镇朔湖拦洪库改造修复工程中解决,总投资163.02万元,规划对崇岗镇3号沟进行维修砌护,共加高培厚沟拜4.4Km,完成交通桥1座。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平罗县水务局

2019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水务局    601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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