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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0-002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0〕10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0〕101号

        为加强全县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市安委会《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平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在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基层党支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及各支部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坚持学深悟透,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针对性开展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同时广泛动员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梳理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防范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监管出现盲区。(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及消防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各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等知识和实操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4.实施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大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要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5.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行业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6.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开展消防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或被占用,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电气线路是否按照规定敷设,是否违规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7.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风险检查

8.开展室内装修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等重大风险隐患。(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9.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或者被堵塞、占用等违规问题;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商场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特种设备(如电梯等)的日常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正常供水。(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10.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操作实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准确填写记录;日常巡查和值班值守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是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开展,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是否及时到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1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检查。重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商场、住宿、餐饮等场所使用电器火灾隐患,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五)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12.指导、监督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类型特点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分类、梳理、评估辨识出的安全风险,确定类别等级,制作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3.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分类分级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环节、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风险,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关消防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救援队伍或救援协议。(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

(七)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

14.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城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针对每一个岗位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流程,定期向商务、应急、消防等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和管控措施,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

(八)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15.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切实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将隐患排查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九)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治理措施

16.联合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的督查检查,企业应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排查

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积极制定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

(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17.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科室:市场运行室,责任科室:综合管理室、经贸室、经合室)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至7月)。各责任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启动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压实企业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专项治理,提高消防、电器火灾、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力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总结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法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马春朝任组长,副局长谈静涛任副组长,市场运行室为主要负责科室的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室,履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职责。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市场运行室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到实处。

(二)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时限进度,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加强通报曝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商贸流通企业推进整治行动情况的督查检查,用好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政府通报。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企业采取拉入黑名单、失信企业等惩戒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的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考核问责。各责任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市场建设运行室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加油站等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济贸易管理室主要负责对全县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及物流行业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及行政检查。

 

附件:1.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科室分解表

         2.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度控制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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