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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19-000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4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招商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19]1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招商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平商务发[2019]15号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县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决策落地,确保全年招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19年度招商项目统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报表从3月份开始申报,于每月17日前报送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经合科。

二、申报内容

1.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附件1);

2.招商线索统计申报表(附件2);

3.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附件3);

4.信息报送员名单(附件4)。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引进招商项目,必须是自治区外投资主体(或个人)在平罗范围内注册、备案、建设的一、二、三产业的合资、独资、合作项目。

2.正在洽谈对接的项目填报《招商线索统计申报表》,并对项目洽谈推进情况进行及时更新每月按时上报。招商线索必须是自治区以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向在平罗县投资,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可能性的信息。已进行过投资考察或对接洽谈尚未投资的,已签约尚未投资的,均属对招商项目信息线索认定申报范围。已落户企业新续建项目不列入招商线索范围,但当年与区外企业合资合作的项目不在此列。

3.项目对接成熟,落地开工当月,由引进责任单位填报《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后,报县商务经合局备案。并每月报送《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更新建设进度;续建项目由上年度责任单位填报《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暂无项目单位报送空表。

4.所报开工项目需同时报县统计局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年终不予认定,确需认定的,请责任单位提供详细证明材料。

5.信息报送员名单在第一个月报送后,只在人员发生变化时再次报送。

6.县商务经合局将对各单位招商成果进行梳理,并呈报县委、县政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认真梳理本单位招商项目、招商线索,选派专人按要求如实填报,纸质版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商务经合局邮箱,对于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将不予录入。

联系人:陈富忠     电话:0952-6095066

邮箱:zsj6095059@163.com

        附件:1.2019年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

          2.2019年招商线索统计申报表

          3.2019年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

          4.信息报送员名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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