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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3-004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5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局关于召开平罗县商贸服务业领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3〕5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局关于召开平罗县商贸服务业领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3〕55号

各商贸服务业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会的目标、任务、措施、制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县商贸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平罗县商务局定于8月6日上午9点在阳光文化城三楼阳光商学院召开平罗县商贸服务业领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宣讲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及“1+37+8”系列文件等内容。

二、会议时间

2023年8月6日(星期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

阳光文化城三楼阳光商学院

四、参会人员

全县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加油站、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市场、婚纱影楼等其他商贸服务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经营商户及从业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全程静音,保持会场安静,不得迟到、缺席、早退,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

(二)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时参会,县商务局会后将对未到会企业进行约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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