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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3〕35号
局属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平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罗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消安委发〔2023〕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商贸流通领域实际,制定了《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县崔尔庄红枣市场废弃冷库发生火灾;4月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东住院楼发生火灾,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不到一个月时间,接连发生三起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突出,充分说明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县消委会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商贸流通领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商贸流通领域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有序推进,成立商贸流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谈静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哈冰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伟康 副局长
成 员:马 佳 局长助理、综合管理室负责人
张 琴 市场建设运行室负责人
李 伟 经济贸易管理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建设运行室。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专项行动工作全面领导和统筹抓总,副组长负责落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督促、协调,各成员配合做好日常监管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料整理上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按照工作进度上报相关资料等。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县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再生资源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整治重点。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2、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3、安全疏散条件。重点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防火分隔。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5、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等突出风险。
6、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7、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
8、初期火灾处置。重点整治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 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火灾风险研判机制
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找准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要每季度组织对本企业消防安全进行研判,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相关研讨结果、工作措施等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并推动落实。
(二)建立联合检查机制
1、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县商务局要全面开展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县商务局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移交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3、突出联合指导检查。县商务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在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联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适时开展工作约谈。对工作不落实、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的,县商务局要约谈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约谈内容包括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必须就改善本企业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
5、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各商贸流通企业每月按照要求报送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台账(见附件3),局属科室按时汇总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整理上报,推动互学互鉴。
五、步骤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局属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本领域、本企业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发动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县商务局要于5月中旬对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三)整改提高(2023年11月底前)。县商务局要联合相关部门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指导检查,重点对企业落实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及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局属科室积极联合消防、应急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同时,检查指导阳光商业广场和汇融新天地两家商业综合体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四)总结巩固(2023年12月底前)。局属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局属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制定本领域、本企业的工作方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要做好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消除安全隐患。县商务局要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局属各科室要提升隐患排查能力,不定期开展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检查,紧盯重要环节,精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指导。
(四)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安全素质。局属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强化精准宣传。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积极开展全员消防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阳光商业广场和汇融新天地两家商业综合体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在全县形成“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大培训”的浓厚宣传氛围。
(五)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机制。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要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本领域、本企业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1.县商务局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检查分组名单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3.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台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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