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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3-003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3〕3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安排》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3〕33号

局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石嘴山市商务局《2023年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安排》(石商发〔2023〕20号)要求,现制定印发《2023年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安排》,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安排

2023年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安委办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及市80条具体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巩固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行业特点,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红线意识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属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中例会学习内容,年内学习不少于2次。持续组织本单位、本企业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扩大覆盖面和知晓率,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班必学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局属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五进”宣教活动。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支持、鼓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修安全管理知识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利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运用字幕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增强商贸流通企业及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筑牢安全防线,全面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3.全面落实党组领导责任。局属各科室要认真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平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党组及党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推动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4.压实监管责任。局属各科室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监管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与负有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职责相近、业务相近的原则,强化对物流、电商等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确保商贸流通领安全稳定运行。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的要求,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题会,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内召开次数不少于5次。要健全完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推动“六化”建设(安全管理分级化、风险管控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对新员工开展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100%持证上岗,逐一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员工的安全责任。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局属各科室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作目标,紧盯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年目标任务,按照“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的要求,持续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提升防控重大风险能力。汇融新天地和阳光商业广场两家商业综合体要持续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围绕“管查灭”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规要求。配合消防部门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做好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7.扎实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局属各科室要紧盯重大会议、重点时段和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对全县商场超市、加油站、婚纱影楼、酒店宾馆、外卖、二手车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市场、物流企业等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紧盯阳光商业广场和汇融新天地两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深入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凡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列入清单,立即责令整改,引发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提高商贸领域消防、电气火灾等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对查出的隐患,实行整改通知、限时治理、逐项销号、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商贸流通企业,移交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对企业给予相应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各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生产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计划的制定完成情况;消防通道、灭火器、防火门、安全标识及电气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等情况严格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阳光商业广场和汇融新天地两家商业综合体要持续开展综合体内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和使用新型燃料安全等专项整治,对还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企业按照要求完成安装;对已安装的要确保正常使用;对新开业的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确保其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后,方可开通燃气使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9.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商贸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门口电子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扩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企业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机制。各商贸企业鼓励引入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和限期整改制度。推进《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用好“吹哨人”制度,严格企业内部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11.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局属各科室加强商贸流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场所应急准备检查,立足抢大险、救大灾需要,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分级分区充实应急物资。局属各科室、各商贸企业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值班制度,保证专人值守、领导在岗。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核实,严把信息接收、记录、处理、报送各环节管理。密切关注突发极端灾害性天气,科学研判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及时发布预警提醒。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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