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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08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庙庙湖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 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4〕49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庙庙湖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 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49号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庙庙湖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农2024〕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庙庙湖村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403-640221-20-01-42085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庙庙湖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提高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项目区域水体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对促进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镇庙庙湖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拆除新建DN400-DN300玻纤双壁增强污水管道4.7km拆除新建圆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85座井径1000mm),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有效容积100);拆除恢复混凝土道路共计4252m,总硬化面积15022㎡道路结构做法为20cm混凝土+20厚级配砂砾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5年7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00.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1.66万元,其他费用56.25万元,预备费12.6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7万元(含1%间接费),县财政配套资金63.54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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