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4/2016-488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标  题: 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平罗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审计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审计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一)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县域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有关部门和乡镇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自治区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组织部委托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及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中央、自治区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工作。

(九)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审计局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目前实有23人,其中:在职21名,合同制工人1名,临时工1人,女职工9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审计局2016年收入总预算3474334.59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65199.49元,增长38.47%。增长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长。

2016年支出总预算3474334.59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65199.49元,增长38.47%。增长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长。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3474334.59元,其中:经费拨款3474334.59元,纳入预算管理0.00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审计局财政拨款预算3474334.59元,其中行政运行2561008元,占全年预算的73.71%;住房保障支出232673.76元,占全年预算的6.7%;社会保障支出680652.83元,占全年预算的19.59%。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2016年预算和我局“三公经费”控制数,现我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数上限87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00元,车辆维护运行费40000元,公务车辆购置费0.00元,会议费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3100元,原因是2016年将实行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用将会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32台(件),其中:办公设备13台,家具 19件。

本年度使用采购资金1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00元。

平罗县审计局

2016年2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