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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4-0002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平罗县司法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争先创优,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铸牢法治理念,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干部素养水平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研讨交流20余人次。打造“原著研读+重点解读+随机提问”的学习模式,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建设深入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开展廉政谈话8次、组织集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提升法治建设质效。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职能作用,精心谋划实施法治建设任务。一是高站位统筹推进。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会议3次、执法协调小组会议1次,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责任使命。二是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组织全县56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并邀请县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及新闻媒体等进行现场评议。三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学法、日常学法与考核、“1+3+X”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制度,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考试,形成“头雁效应

(三)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平罗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采用走访调查、线索征集、案卷评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大对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审核力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准入,注销全县39家行政执法单位共98人的执法证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通过率较上一年提高13.8%。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在组织各执法单位对本单位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抽取市场监管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重点执法单位的100余本执法案卷,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案卷集中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坚持多措并举,凝聚多元化解合力。发挥多元共治作用,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隐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动为重要切入点,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79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0%;接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37件,化解成功19件疑难案件,化解率为51.35%二是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以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行“5+1”教育矫正模式,切实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高庄乡和陶乐镇探索与专业合作社共建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模式,目前,就业帮扶基地提供临时就业岗位6人,公益活动基地服务80余人次。三是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持续巩固完善诉调、访调、警调衔接程序,构建起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跟踪问效闭环管理模式创新性培树了渠口“1234”调解工作新“枫景”、崇岗“7+X+1”三联机制高效解纷等有带动效应的调解品牌,不断提升创新社会治理水平。今年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85件,调解成功1774件,成功率99.4%。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构建法律服务网络,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一是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切实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做好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对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合力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持续创新发展。是持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连续8年申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项目,并取得优秀项目实施单位称号。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910件,挽回经济损失671.8万元。是赋能社会治理法治化结合民法典、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众15万人次。开展平罗县国家机关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精准培育“法律明白人”1778人,骨干583人,评选自治区最美“法律明白人”1个,全县最美“法律明白人”13个。成功申报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难度大,个别领导干部与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行政诉讼败诉率居高不下,根治难度大。三是“一所一品牌”创建活动参差不齐。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平罗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据自治区、市司法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紧扣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立足服务法治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新思路改进和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系统统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高质量召开法治政府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法治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督查、专题调研,逐步消除法治建设薄弱点,提炼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先进性、可推广性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项目。健全法治建设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提升法治建设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适应行政复议法修订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复议申请、审理等各环节做深做实调解工作,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坚持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科学打造平罗县姚伏镇数字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数字技术实现法治宣传“零距离”、法治内容“多样化”、法治实践“便民化”,将平罗县法治社会实践站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更加高效地推广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普法动态、提升全民意识,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四)持续深化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化乡村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实效,实现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多元化、均等化,更好为村(居)自治组织、基层群众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五)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结合《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司法所法治能力,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基础支撑。各乡镇严格依法行政,培育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的行政执法规范化亮点项目。

(六)纵深推进社区矫正“三个基地”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管理监督是基础,教育帮扶是核心”的工作理念,凝聚司法行政部门与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举措,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及就业培训基地“三个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以基地带动矫正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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