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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4-000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1〕34号)、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宁党农发〔2021〕5号)、《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方案》、《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1〕43号)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措施是持续推动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的实际行动。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切实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措施。一是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村企业营商环境。二是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移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党支部,由熟悉乡村法律事务的党员律师为村两委和村民对口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三是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四是完善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选派的律师建立面向村(居)民的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电话途径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推广“公法云”,让有法律需求的村(居)民在第一时间能及时线上、线下的律师取得联系,进行互动交流,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捷、普惠式公益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完成工作任务

为规范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更高标准完成法律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律师事务所要和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并报司法备案。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村(居)服务1天(或现场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每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上记录,实行一次(事)一记,记完司法所和村委会负责人要签字,一名村居法律顾问一个台账本,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主动公开法律顾问信息要在村(居)设置公示栏上对更新的信息及时修改,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长期的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导律师到对应村(居)开展工作,各司法所要积极协调、配合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县司法局,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把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做成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民心工程。要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司法局将全面负责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工作,将村(居)法律顾问考核评估工作同律师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居)委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考核合格的律师,按规定发放工作补贴并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在评优选先中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的律师不予发放当年工作补贴,并向所在律所提出整改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是县司法局将不定期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各律师事务所在开展工作时注意留存照片、讲稿、微信群开展法律服务截图等内容,形成报表、台账;二是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每年10月10日前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情况和顾问律师年度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服务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县司法局将在10月底前对该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督导验收。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952-6093693

附件:1.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办法

2.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表

3.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4.平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名单(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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