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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3-0396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文字号: 平市监列异送告[2023]2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公告

平市监列异送告[2023]2号

伟恒(平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

伟恒(平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在平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时,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决定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请伟恒(平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2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预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22户)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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