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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0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基层监管所召开宣传贯彻培训会议,对国家市场总局75、76号令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了专题宣讲培训。辖区工业产品销售单位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针对《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6号令)展开学习宣贯,督促辖区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企业要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应当切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包括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内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接下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将高度重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大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帮助企业将规定落实到位,切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有效提高工业产品质量,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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