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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4-000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4〕19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24〕19号

各所、队、室、站: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产品质量,加强涉未成年人产品监管,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周边面向未成年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营造和谐稳定平安的校园环境。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校园周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规范一批、打击一批、影响一批”的原则,以提升全县校园周边小卖部销售的各类商品质量,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为目的,切实解决当前校园周边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保障销售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未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进行检查,全面查处校园周边涉及商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质量安全突出的儿童和学生用品问题,清理一批违法违规销售产品,查办一批质量违法案件。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以校园周边小卖部和小文具店等为重点,重点检查:一是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是否按照要求亮证亮照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按照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儿童玩具和文具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现象。二是是否存在销售“鼻吸能量棒”、萝卜刀等新兴商品的情况。三是是否存在销售未经CCC认证产品的情况。四是是否存在商标侵权、未明码标价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销售经营底数

全面摸排“鼻吸能量棒”、萝卜刀等儿童玩具、文具销售经营主体情况,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店、儿童用品批发市场等以中小学生为主要消费群体的经营主体,提高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产品的日常监管频次。一旦发现销售经营的产品无相关合格证明、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下架相关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立案查处。

(二)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大对销售过期失效产品、“三无”产品、销售未经CCC认证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有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利用法律宣讲、安全校园行等多渠道加大对学生、儿童购买“网红”玩具和文具危害性的宣传,通过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传递更多儿童学生用品购买注意点,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减少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各所、队、室、站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中挖掘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并将案例报送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管室。各市场监管所请于3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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