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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城东区52-4#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政复〔2023〕2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城东区52-4#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政复〔2023〕24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城东区52-4#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3〕204号)收悉。

为完善我县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拟对平罗县城东区52-4#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该地块位于城关镇和平村,需征收和平村集体土地约36亩,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关于呈报平罗县城东区52-4#地块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3〕204号)。

望你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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