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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3〕78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78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快推进健康平罗建设,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提高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健康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实事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居民健康权益,加快推进健康平罗建设。

(二)主要目标

1.推动形成我县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政策体系、工作规范、实现路径和运行保障机制。

2.探索将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完善实施路径、技术评价方法。

二、评价评估对象

县委、县政府及多部门联合对拟定的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一)公共政策。由县委、县政府及多部门联合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以及多部门联合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公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全县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县委、县政府内设机构及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部门的文件,不属于本方案评价范围。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主要是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三、评价评估主体

(一)县委、县政府作出决策的,由决策提出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申报部门、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作为评价主体。

(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作为评价主体。

四、评价评估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五、评价评估程序

(一)拟订政策提交备案。评价主体部门将拟制订的公共政策草案文本以及情况说明提交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评估。评价主体部门要组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采用召开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决策影响人群问卷调查及访谈、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等形式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并撰写评估报告。

(三)评价结果备案。评价中存在的影响健康因素,由评价主体部门根据评估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审核确认后,将健康影响评估报告提交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提交决策参考。需要县委、县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由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价报告提交至政策制订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供最终决策使用。部门制定的不需经县委、县政府行文发布的政策,则由政策制定部门自行参考评价结果,做最终决策使用。

(五)监测评价。拟定政策在发布实施过程中,须进行监测评价,主要包括评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致性评价和监测人群健康及其决定因素的长期发展趋势,评价政策对人群健康的潜在影响。通过收集与规划、政策和项目实施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了解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的进展状况,并将监测结果与其健康影响评价报告相比较,以发现规划、政策和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影响健康的问题。监测工作由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开展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时,可采用“(2+1+X)模式”选择相应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参加,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专家,“1”为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决策的领域,所选择的其他学科专业的专家,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现场调研、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质(函)询等方法,结合政策制定背景和涉及人群现状资料,识别政策涉及到的健康决定因素,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确定政策实施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促进人群健康的建议,并最终完成政策条款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的编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实施主体汇总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的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意见,完成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

六、时间进度安排

(一)试点评价阶段(2024年1-6月)。根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方法和路径要求,上半年选取30%的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0%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二)试点推广阶段(2024年7-12月)。在上半年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和案例,优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路径和工具,不断深化推广工作。评价数量不得低于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50%和30%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起)。全面实现健康影响评价评估。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的政策、规划和项目覆盖率达到100%。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要坚持政府负责,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协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明确县政府是评价评估制度实施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是评价评估工作的执行者,卫生健康部门是评价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者。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和规范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工作。

(二)构建工作网络。汇聚各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在工作网络成员间通过开展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的落实。各部门中的政策制定相关机构负责完成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进行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总结经验,促进部门间的交流。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根据县域实际情况推荐遴选专家,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为本县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体工作由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专家委员会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区域与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与资源、产业发展、公共卫生、新闻传播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健康平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部分成员召开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临时特邀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领域具有较高政策和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实际工作者,参与专家委员会的活动。

(四)建立评价激励机制。逐步明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实施主体职能分工和界定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政策范围,夯实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人才支撑,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体系和制度满足不同类别、内容和方法的评价要求。在政策制定或设计的过程中即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从源头起就对健康起到促进、恢复和维护的作用。逐步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让公众对政策实施可能造成的健康消极影响进行监督。同时,结合监测评价建立激励机制,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纳入健康平罗建设考核工作创新指标。

(五)强化宣传倡导力度。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促使各部门运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应对健康问题,促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本部门工作对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附件:平罗县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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