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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2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涉企服务,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营商环境,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优势,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中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以企业经营周期为考量,加快机制创新,深化政务服务“供给侧”流程再造,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事项多流程”整合为“一业一流程”,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各证信息以一个二维码的形式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深化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深化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强部门间改革力量协同配合,切实降低企业准营成本,促进职能转变,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选取超市、餐厅、零售药店等14类办理频次高、事项关联度高、涉及跨部门许可少的事项,分批分步组织实施。
三、改革任务
“一业一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只对一个行业现有的多个许可证实施物理打包,一证通办。通过再造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许可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次填报、一口受理、一网联动、一证准营”。
(一)“一次告知”。由县审批局负责组织梳理“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形成涉及许可全覆盖、标准更明晰的“一张清单”。由牵头单位组织关联办理单位梳理适用范围、涉及事项、实施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要素,在不改变各相关单位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前提下,进行集成,形成标准规范、准确清晰的一张申报告知单,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实现“一次告知”。(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一次填报”。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全面梳理整合申报材料,整合行业全部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文书,统一材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实现许可申请“一套材料”。集成行业许可事项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开展联动办理,实现“一表申领”。“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不影响有关档案材料的归集、整理和存档。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共享材料、过程文书、结构性数据的备份和存档工作,确保各审批事项档案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一口受理”。按照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标准一致、渠道互补的要求,线上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开设“一业一证”专窗、“一网通办”开设“一业一证”专区,实现“单点登录、无感切换”;
线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业一证”专窗,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模式。专窗人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专窗人员由县审批局统一调度管理。(县审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一网联动”。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的“一业一证”模块,将跨部门、跨层级的相关事项进行线上流程优化和整合再造,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和无缝对接,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改革措施,缩短审批时限。在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等各环节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分发、数据共享和协同服务。(县审批局、县委网信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民宗局、公安局、文广局、卫健局等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证采用全区统一样式,相关行政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的形式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各单位要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市场主体凭行业综合许可证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行业综合许可证制发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业综合许可所代替的原审批事项的审批信息应按照原推送渠道及时推送至相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根据推送信息统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规范(2023年2月)。统一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清单(第一批见附件1),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批推进。
(二)推广平台应用,稳步发放证件(2023年3月-5月)。3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开,按要求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逐行业细化完善办事指引,实行专人专窗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做好线上线下工作衔接。按照统一标准制发全区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发放电子证件,实现全县全覆盖,稳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三)逐步扩大范围(2023年6月以后)。根据需求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将更多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必要时组织“联合勘验”,推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五、办证流程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构建线上申报一网通办、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一窗出证”的工作模式。
(一)提出申请。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宁夏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办理行业和事项,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后,由后台核验和审批程序。
2.线下申报。申请人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一业一证”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提交后分类流转至后台审批。
(二)后台审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流转到各相关审批单位,进入审批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承诺时限予以核准;对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或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统一出证。县审批局将具体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单位和相应救济方式告知办理“一业一证”的市场主体,统一颁发和送达相关证书,并公布查询渠道。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业监管单位应当及时通报或函告该行业综合许可证发放单位,由县审批局同步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业一证”改革已纳入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优化营商环境评价重要内容。建立由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改革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积极落实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及时回应改革诉求,帮助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业务协同部门对本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和许可结果负责,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对其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大厅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及各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等,要加大“一业一证”改革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改革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审批局联合政府督查室对各部门落实《方案》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一业一证”专窗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附件:1.平罗县“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2.平罗县“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引
3.平罗县“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申请表
4.平罗县“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告知单
5.平罗县“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承诺书
6.自治区行业综合许可证版面内容及规格标准
7.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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