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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7-731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标  题: 2016年度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6年度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2.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办理自治区政府及各厅局、市政府及各部门和其他县、市(区)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3.研究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并按审批意见协调落实。

4.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并协调部门落实决定事项。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以及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处置和宣传培训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行政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政府领导指示。

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审核、编印、上报工作,并向区、市政府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10.负责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工作。

11.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履行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拟订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罚没职权确认证、行政执法证件,协调法律顾问团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13.负责外事、侨务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对外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平罗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

2.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管理全县事业机构编制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或报批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协调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县直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执法机构的资格认可进行审查。

5.负责审核县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编制、人员结构及领导职数配备、调整变动等事项。

6.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指导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工作;负责办理全县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核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的事宜。

9.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4名(含法制办公室,县政府领导职数按实际在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总数中单列),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机关后勤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4名。目前实有34名,其中:在职33名(含工勤人员13名,离休1名),女职工5名,政府聘用人员0名,临时工0名。公车改革前,车辆保有辆11辆,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机要通信车2辆,应急车1辆),实有车辆4辆(含政府正职领导用车1辆)。

2.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平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公事业编制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人)。目前实有9人,其中:在职9名,工勤人员1名,临时工0人,女职工3人,政府聘用人员0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6年度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1.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平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含平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2个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构成。从报表类型看,单户表1个。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197807.88元,支出总计10308666.26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482483.65元,下降19.58%,支出总计减少2662782.91元,下降20.53%。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19780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193400.84元,占99.95%;其他收入4407.04元,占0.05%。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308666.26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8666.26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93400.84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04259.22 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481282.3元,下降19.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667189.95元,下降20%。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4259.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67189.95元,下降2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4259.2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4794.7元=(2010301)行政运行8747816.32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机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0858.38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20元,占91%;(2080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940元,占8%;(22102)住房改革支出46931.5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0710.56元+(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62761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80063.68元,支出决算为1019340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未包含县级专项经费;二是人员变动、调资等追加预算经费;三是车改后,调整增加公车补贴。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4259.22元,其中:人员经费6406784.07元,公用经费3897475.1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660155.91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639062.85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原政府办财务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独立,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82640.31元,增长14.2%。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78830.1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673652.87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2016年初下达预算数未包括县级专项,但决算数支出包括全年所有县级专项资金;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946370.79元,降低3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6628.16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851221.52元,降低3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部交社保发放及政府办财务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独立;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721426.08元,降低29%。

4.其他资本性支出18645.0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00.00元,降低90%,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尽量减少购买新增固定资产;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76425.00元,降低96%。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1299.38元,支出决算为900763.66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991.00元,完成预算的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9308.06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64.60元,完成预算的1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20535.72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2414.38元,增长2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4997.68元,下降2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52.4元,下降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主要领导临时接到市政府通知陪同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两区政府主要领导;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若干规定在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上都按要求落实,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991元,占0.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679308.06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464.60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991.0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人。开支内容包括:机票及住宿等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308.0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9308.06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保险、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64.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64.6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市、县调研、观摩、检查等工作用餐。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83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7475.15元,比2015年减少2522795.79元,下降39.29%。主要原因是:原政府办财务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独立。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0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86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86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7650平方米,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并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为契机,对本部门及各预算单位的各项资金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进行了整体评价,提出了支出进度不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绩效管理评价的理论与配套措施及结果运用尚未有机结合等实际存在的问题。针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注重绩效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确保绩效管理有章可循,尽力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2.科学设立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注重与业务处室的协作配合,通过具体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设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价的共性和个性指标。

3.加大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4.充分发挥第三方独立、客观的评价作用,邀请专家组对我委重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公信力,促进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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