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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5-7525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25日
标  题: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决算内容公开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决算内容公开情况说明

  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在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确保了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县政府办及财务单位人员编制数68人(含政府办、信访局、编办、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13人、机关后勤编制17人),实有64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含政府办15人、编办7人、信访局8人、法制办5人),事业人员13人(含信息中心8人、政务服务中心5人),工勤人员16人(含政府办14人、编办1人、信访局1人)。

  2.离退休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3.其他人员情况:享受遗属生活费15人,享受独生子女费19人,女职工16人,缴纳养老保险12人。

  4.使用公务车情况:车辆编制数15辆,现有小轿车15辆,商务车1辆。

  二、预算执行情况

  1.2014年县财政拨入政府办经费20028284.32元,上年结余834544.77元,本年收支结余593402.67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7887.12元。2014年拨入经费20028284.32元比2013年拨入经费20524985.2元减少496700.88元,2014年拨入经费比2013年拨入经费下降2.41%。

  2.2014年政府办公用经费共计支出19434881.65元。其中本年度行政运行支出13091327.56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644.77元、信访事务支出1527260元、宣传事务支出15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310元(离休费105121元,退休费支出1464627元,抚恤金435562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850820元,办公设备购置和修缮费149280元),住房保障支出682439.32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54647.32元,购房补贴支出327792元),2014年经费总支出19434881.65元比2013年经费总支出21946552.3元减少2511670.65元,2014年支出比2013年支出下降11.44%.

  3.2014年三公经费开支1415995元:人均支出1011045元(车辆运行)+404950元(招待费)=1415995元/64人=22125元/人。2013年三公经费人均开支:241951元(公车购置)+1063370.99元(车辆运行)+515832.5元(招待费)=1821154.49元/65人=28017.76元/人。2014年三公经费开支1415995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开支1821154.49元减少405159.49元,下降了22.24%,2014年无车辆购置,2014年三公经费人均开支22125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人均开支28017.76元减少5892.76元,下降了21.03%。2014年公务招待费404950元比2013年公务招待费515833.5元减少110882.5元,下降了21.49%。车辆运行及购置费2014年1011045元比2013年1305321.99元减少294276.99元,下降了22.54%。2014年会议费196352元与2013年会议费316068.5元,比2013年减少119716.5元,下降了37.87%。2014年人均工资开支;954535元(基本工资)+2068148(津贴补贴)+64665元(奖金)+2134941.1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22289.17元/64人=81598元/人。2013年人均工资开支:866229元(基本工资)+2187821元(津贴补贴)+378490元(奖金)+454960(其他工资福利)+383295.34(社会保障经费)=4270795.34元/65人=65704.54元/人均。2014年人均工资81598元比2013年人均工资65704.54元增加15893.46元,增长24.18%。

  4.资产变动情况:2014年末固定资产97465878.57元比2013年固定资产97647922.57元,减少182044元。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区、市纪委全委会精神,按照“制度是关键’’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机制,促进权利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按照区市县党委、纪委要求,将“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与日常工作有机的相结合,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作中都认真执行,落实到位。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中,确定分管领导直接审批经费支出数额权限和大额度资金的界限,分管领导直接审批权限规定数额的,先由分管副职领导审批后,再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大额度资金的收支方案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经主任会议研究,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经济责任审计时,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财务工作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二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五不分管要求,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工均进行了调整,人事工作坚持分管领导具体操作负责,主要领导监督审核把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内部科室人员的调整变动,以及人员的雇佣和招聘必须按程序经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物质采购流程,小额度的物资采购,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较大额度的物质采购,分管领导应请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执行。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质,必须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办公室主要领导不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质采购事宜。

  (二)严格公务差旅费管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平罗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规范了办公室的公务出差管理。办法要求公务差旅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三)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统筹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费用等内容),经相关负责人审签后核报。年底将接待上级单位增加的公用经费进行汇总,接受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

  (一)个别时候“一把手”还存在以监督为名行使“审批权”“签字权”,或有些权利明放暗不放问题。

  (二)在报销审批中还存在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主管、分管领导操作不熟练的现象。

  (三)在人事、财务、审批中还存在程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等问题。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加强对“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二)领导带头,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作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做到不贪功、不恋权、不诿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把心思用在干事业、谋发展上。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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