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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0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许利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干发〔2023〕12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许利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3〕1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3〕6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许利峰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许利峰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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