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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生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3〕9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3〕4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生冬任平罗中学办公室主任,免去平罗中学德育处副主任职务;
李鲲任平罗中学德育处主任,免去平罗中学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义虎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渠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秀娟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侯刚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妇幼保健院)主任(院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杨生冬、李鲲、王秀娟、侯刚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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