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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258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政督字〔2023〕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平政督字〔2023〕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展,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电话督查等方式对财政衔接资金、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截至5月31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平罗县2023年共争取到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1074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13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216万元、闽宁协作资金400万元,共计安排项目42个。截至5月31日,42个项目已开工37个,已支付资金4944.75万元,资金支付率达47.79%。截至5月底资金支付率达到50%以上的有8个单位24个项目,分别是:农田建设服务中心1个、渠口乡2个、灵沙乡2个、姚伏镇2个、水务局1个、崇岗镇3个、城关镇3个、红崖子乡10个。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平罗县2023年争取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130万元,其中:第一批7571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69万元);第二批559万元,共实施项目29个,概算投资1.74亿元。截至5月31日,29个项目已开工28个,项目开工率96.55%。已支付资金项目24个,共支付资金4263.25万元,资金支付率52.44%。其中:产业项目19个,安排资金5403万元,产业资金占比66.46%;基础设施项目8个,安排资金2347万元;政策补助类项目2个,安排资金380万元。未开工1个(红崖子乡红翔新村经果林种植项目)。未支付资金项目5个:帮扶车间就业补助、养殖补贴(补助类项目验收时间为八月份,未验收不能支付资金)、黄渠桥镇万家营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高庄乡远景村肉羊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红崖子乡红翔新村经果林种植项目。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平罗县2023年争取到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216万元,共实施项目14个,概算投资4137.07万元,实施产业项目10个,安排资金1685万元,产业资金占比76.04%;基础设施项目3个,安排资金318万元;就业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213万元。截至5月31日,14个项目已开工10个,项目开工率71.43%,已支付资金681.5万元,资金支付率为30.75%。未开工项目4个(陶乐镇马太沟村肉羊养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崇岗镇暖泉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城关镇新民村、关渠村电商快递仓储车间建设租赁项目、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已开工的项目中,资金支付前5位的是:渠口乡六羊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黄渠桥镇万家营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灵沙乡西灵村日光温室四期建设项目、城关镇沿河村设施农业产业园(二期)、崇岗镇兰丰村肉牛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已开工资金未支付的项目5个:即高庄乡远景村肉羊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瓜菜保鲜分拣冷链中心建设项目、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2023—2024年菌菇大棚建设项目、平罗县红崖子乡红崖子村新建斗渠砌护工程项目、平罗县国道109线黄渠桥通润村段供水管道迁移改造工程。

(三)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2023年我县争取闽宁协作资金400万元,共安排项目2个,概算投资1478.69万元。其中,实施产业项目1个,安排资金350万元,即宝丰镇宝丰村菌菇种植示范产业园续建项目,目前项目已复工;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补助资金未支付。

(四)自治区通报项目库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印发的 《2023 年度项目库建设和衔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监测分析月报》中反馈我县“项目库系统录入中存在项目未按期完工的问题”情况。经核实,我县于分析报告下发之前已将此数据在系统中进行修改,但由于系统更新较慢,一直未将此修改数据更新,系统反馈的错误数据无法及时消除。5月4日与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管评价系统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已将反馈问题从系统中消除,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已开工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视程度不够。各实施单位没有充分认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缺乏计划性。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支付资金不积极、不主动。不能及时报送资金支付审批表和印证资料,导致出现月底集中支付资金的现象,加大了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资金审核难度,同时,造成了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和财政直达系统项目资金数据更新滞后,影响全县数据质量。如:红崖子乡、宝丰镇于5月29日将资金审批表送至财政局;崇岗镇财务人员于5月29日下午在财务系统进行报账。

(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不能如期开工。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有效抢抓时间节点,提前办理土地、批复等前期手续,项目未能及时开工,造成“资金等项目”现象,影响资金支付进度和后期效益发挥。如:陶乐镇马太沟村肉羊养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通伏乡金堂桥村经济合作社优质粮食工程仓储烘干项目,目前还在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红崖子乡红翔新村经果林种植项目,目前还在进行项目初设的审定,还未办理项目立项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全过程监管有待加强。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管理缺乏全面认识,“顾头不顾尾”“重开工轻过程”,在项目前期审批和开工方面不够认真仔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细致有效的监管,尤其是工程量的核实和监理公司的监理责任方面。二是系统数据质量有待提升。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和财政资金直达系统数据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更新不及时。部分乡镇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信息及资金支付录入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没有掌握,工作衔接不紧密、沟通不及时,造成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多次提取数据时,线上数据与线下实际情况不符。如宝丰镇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资金支付金额与报至财政直达系统中资金支付金额不一致,导致系统之间录入数据不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照自治区要求目标任务推进计划,6月底、9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到50%和85%以上,10月底前除质保金外资金支付率达100%。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程建设和资金支付任务,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及资金支付审批表,并将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线上线下数据录入一致。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按照“周通报、月总结、季晾晒”督查机制适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支付情况、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结果。

(二)紧盯项目建设尽早完工投用。目前,各项工作已进入半年攻坚阶段,部分续建项目已完工或进入收尾阶段。为保证项目尽早完工交付使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按照批复建设周期尽快收尾,尽早完工;已经完工的项目,按绩效评价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尽快组织初步验收,完成审计结算和财务决算,报请县发改局进行县级竣工验收。

(三)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全过程。各实施单位要明确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建设全过程,定期开展检查。务必做到严把项目实施安全和质量关口,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及时研判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研究落实应对措施,找准解决办法,确保问题按时整改,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和村“两委”、驻村书记及工作队的沟通,落实村级项目管理责任,确保村级干部对项目建设情况清楚、衔接资金使用明晰。

附件:平罗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进展表(五月份)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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