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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255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标  题: 关于全县农村环境常态化整治的督查通报
发文字号: 平政督字〔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全县农村环境常态化整治的督查通报

平政督字〔2023〕4号

各乡镇: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随机对全县各乡镇主干路、乡镇驻地、美丽村庄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3月份全县开展环境整治常态化工作以来,各乡镇坚持以“清零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辖区内主次干路沿线、政府驻地周围、村部周边、村庄内外、农户院落“脏乱差”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累计动员群众参与5.81万人次,动用机械5200台次,清理生活垃圾1.3万余吨,治理乱堆乱放5600余处,清理残垣断壁、私搭乱建6800余处,清理沟渠2462公里,栽植苗木24.91万株。

二、存在问题

1.主干路沿线“脏乱差”整治不彻底。各乡镇主干路沿线居民房前屋后、村庄巷道、公共区域、绿化带等存在砖块沙石、建筑垃圾、玉米秸秆、树枝木柴、破损条幅、树挂垃圾等清理不彻底现象;烧荒、烧草、烧垃圾、烧树枝遗留黑斑、残留物及墙体小广告、破损宣传喷绘未及时清理、更换,影响整体环境整治效果。

2.乡镇驻地突出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各乡镇驻地范围汽车、农机修理铺门口废机油、工具、配件、材料、旧轮胎等摆放、存放不整齐,收集不规范;一些商店、餐馆门口废纸箱、物品、杂物等堆放凌乱,陈旧破损门头牌匾清理更换不及时,存在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商服门口、路旁私家车、农用车、半挂车、电动车等停放无序,特别是有集市的乡镇,车辆停放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且影响交通。

3.村庄常态化整治效果参差不齐。一些通过项目资金实施改造的村庄,主巷道、面子处清理、清扫比较彻底,但支巷道、村庄四周乱堆放、乱停靠、脏乱差整治“留有尾巴”,形成鲜明对比;巷道绿化带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随处可见。一些基础条件薄弱的村庄巷道、四周空地垃圾、畜禽粪便、建筑砂石、废旧木料、玉米秸秆随意乱堆放,村庄内土坯房、残墙断壁未拆除,环境常态化整治辐射范围不广,影响村庄内部环境整治效果。

4.居民参与常态化整治意识不强。各乡镇在开展农村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中,降低村庄居民院落整治要求、标准,缺失强有力的支撑条件,没有调动起居民参与的常态化整治的积极性,居民院内与村庄巷道、公共区域形成鲜明对比,院落乱堆乱放的饲草、农机具、燃煤、废旧木材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随处可见。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农村环境整治考核管理评分办法,不定时开展督查、检查,并结合每月乡镇重点工作观摩,客观、科学考评各乡镇农村环境常态化整治情况,及时反馈通报各乡镇考核排名结果,推进乡镇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开展。

二是由住建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第三方公司日常保洁职责监督,严格每月考评考核,提高乡镇环境常态化整治效果。

三是由各乡镇负责,制定本乡镇环境常态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标准,全覆盖常态化抓好乡镇辖区环境整治工作。要通过激励措施、严格管理制度,调动群众维护、参与乡镇环境整治工作。

四是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每月不定期开展督查,全县通报各乡镇环境常态化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对通报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以专报方式呈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按照每次督查通报情况和农业农村局每月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附件:各乡镇环境整治督查发现问题图片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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