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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3-0236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王瑶等10名同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23〕9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王瑶等10名同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3〕9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2〕18号)和《关于优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事聘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平人社发〔202335号)精神,由用人单位推荐人选,并经过考察、公示后,县人社局核准,同意以下10名同志晋升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王瑶 郝新月 赵思思 马小珍

陶乐镇人民政府:王超

灵沙乡人民政府:夏东豪

公路段:李旺 崔磊 刘建东 吴紫薇

以上人员职员等级晋升聘任时间从2023年9月起算,下月起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录入到“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晋升后出现不能按时上岗、不正常履职等情形的,经组织调查核实确认,取消批准的晋升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不与职务挂钩、不与政治待遇挂钩、不与领导职数挂钩。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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