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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聘用2022、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马嘉晖等3人为平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3﹞93号
县教体局:
根据《关于落实2023届宁夏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岗位的通知》(宁教人﹝2023﹞120号)和《关于同意2022、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马嘉晖等3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石人社发﹝2023﹞80号)精神,现聘用马嘉晖同志为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孙科同志为平罗县第六中学工作人员,余婧雯同志为平罗县第七中学工作人员。
请凭此通知直接办理马嘉晖等3人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聘用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计算,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发﹝2006﹞35号)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中共平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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