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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3-0236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聘用2022、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马嘉晖等3人为平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23﹞9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聘用2022、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马嘉晖等3人为平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3﹞93号

县教体局:

根据《关于落实2023届宁夏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岗位的通知》(宁教人﹝2023120号)和《关于同意2022、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马嘉晖等3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石人社发202380号)精神,现聘用马嘉晖同志为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孙科同志为平罗县第六中学工作人员,余婧雯同志为平罗县第七中学工作人员。

请凭此通知直接办理马嘉晖等3人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聘用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计算,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发200635号)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中共平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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