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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渠口乡2023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
渠政发〔2023〕32号
各村委会、农机服务组织:
为了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状态,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行业标准NY/T1830-201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乡2023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审验任务、时间、地点、补检补审阶段
1.检审验任务:2023年,县农机化服务中心下达我乡农业机械检验任务550台,其中拖拉机检验任务460台,联合收割机检验任务90台。入户挂牌任务20台,驾驶员审验任务150人,安全教育培训任务135人,培训考证任务50人。
2.检审验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6日,为期两天。
3.检审验地点:5月5日在渠口乡政府文化广场,对银星、红阳、金桥、渠口、永光、红旗、六羊、新桥等村农业机械进行检审验。5月6日在分水闸村部,对交济、六中、分水闸、宏潮、阮桥等村农业机械进行检审验。
4.补检补审阶段:(6月26日至7月31日)正式检审验结束后,凡过期没有参加检审验的车辆及驾驶员,请各村农机联组长抓紧时间认真核对台账,再发动、再动员,组织没有按时参加检审验的车辆和人员按照补检补审时间去县农机监理站进行补检补审。补检补审地点在平罗县城二闸卫生院对面农机监理站业务室。
二、检审验范围及对象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
1.对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县农机监理站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年度检验。
2.对2023年1月1日后初次申请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在行驶证上加盖2023年度检验合格章,不再另行检验,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
(二)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审验
1.对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驾驶证损毁的驾驶员,进行审验并换发新证。
2.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死亡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不再予以审验,注销其驾驶证。未收回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3.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2年的,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期满换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书记、农机干事及各村农机联组长为成员的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渠口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刘强兼办公室主任,冯彦林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农机检审验工作顺利完成。
2.严把检审验质量关。在检审验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办理检审验业务,检验过程中坚决杜绝不见车、不见人、不达检验标准发放检验合格证的违法行为,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深入乡镇村,开展“一条龙办公”和“四公开一监督”服务,认真落实好“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结合乡上召开乡村干部例会上领导的安排,高度重视,由各村农机联组长负责此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各村微信群、标语、宣传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安排队长逐家逐户通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乡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顺利完成。
4.奖罚措施。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村,每超额完成一台车在年终考核中加0.1分,没能完成任务的村,每少检验一台车扣0.1分。
5.严格办理程序。在年度免费检审验过程中,县农机化服务中心监理业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业务办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检审验工作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
附件:渠口乡2023年各村农机检审验任务分配表
平罗县渠口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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