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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口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渠政发【2012】24号 签发人:罗占华
渠口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人民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目至2012年8月31日,在全乡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加速推进和全乡经济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乡通村和村通村公路的顺利实现和“汽车下乡”等惠农政策的普及落实,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迅速进入高速增长期。但受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薄弱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农民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致死人数居高不下,事故双方家庭破裂、生活迅速陷入困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农民交通安全教育已刻不容缓。全乡各村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则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抓好这项民生工程,为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由吴万忠副书记具体负责。各村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重点。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实源头、完善设施、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使全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乡各种车辆入户、年检率明显提高,交通运输环节明显好转,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1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11日至8月10日)。
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3月底前,各村开展乡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领进国省道、县乡村道的违章建筑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各村和公安派出所要摸排本辖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在5月底以前,各村要积极组织驾驶人员参加由县公安、农机部门在我乡组织的安全常识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教育,参训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公安派出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把近年来涉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及事故原因加以分析、整理,选择育育意义较强的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展板、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中心小学和渠口九年制学校要在全体学生中组织进行“拒乘农用车、拖拉机”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乡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从3月l 日起至8月15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l、建立健全三级防控网络建设。3月15日前,各村要建立健全乡、村、队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责任制,实施“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队干部包点”的模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乡在每个村组设立2名以上的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劝阻工作。全乡在各村建立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及驾驶人员档案和交通违法档案,并根据公安派出所和农机部门抄告的辖区车辆交通进法行为、交通市故情况,落实管理责任,并与各村绩效考核挂钩。
2、加大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各村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改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同道两侧内、省道1内、县通内、乡道内的违章建筑要全部予以拆除。每个村今年改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少于5公里,设置1块永久性文通安全警示标志牌。新修筑的乡村道路,要通过安监、交通、公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验收后方可通过。8月底前,本年度摸排出的乡、村、队道路危险路段要全部帮改完毕。
3、加大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公安派出所要积极主动参与乡村通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分析乡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在节假日、赶集日、农忙季节等集体出行的重点时段,科学调配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上路执勤执法;要通过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方式,严厉查处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各类车辆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年、飙车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上路行驶的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核实为拼装、报废车辆的一律依法强制收缴予以报废。乡农机服务中心按照县农机部门的要求和安排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未实行定期检验的,责令停止使用并通知当事人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要严查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通报农机部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8月15 日至8月25日)。由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进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全乡各村要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公安派出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及各学校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隐患排查整治要齐抓共管,违法行为查处要联合行动,群众安全教育要包片督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二)加强督导,有效推动工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对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乡镇和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加强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全乡各村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与每月上报工作小结。
附:渠口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渠口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罗占华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吴万忠 乡党委副书记
李学章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卢静海 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
王丽梅 党政办主任
王占平 安全生产干事
陈生龙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王学强 渠口九年制学校校长
曹立斌 渠口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静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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